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训)人员考核办法

作者: 时间:2021-11-17 点击数: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训)人员考核办法

为了完善实验室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实验(训)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实验室发展与规范化建设,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基于《萍乡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

1、实验(训)人员实行坐班制,由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训)人员进行考勤。实验室主任每月对考勤情况予以确认、通报,并交至院办留存备案。

2、学院和职能部门安排的临时工作纳入考勤。

3、考勤记录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全勤:

2)缺勤及次数:含因公请假、因私请假、无故缺勤,定义如下:

①因公请假:指经批准(需严格执行请假手续并向实验室主任报备)的出差、开会、留学、访学、进修、产假、哺乳假及因人力不可抗因素无法出勤的。因公请假不纳入考勤;

②因私请假:纳入考勤,以0.5 次缺勤记录;

③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纳入考勤,以0.5 次缺勤记录;

④无故缺勤:未履行请假手续而未在实验室工作为无故缺勤,纳入考勤,以1 次缺勤记录。

4、考勤记录的使用

1)每学期末由院办负责统计完成实验(训)人员考勤并通报。

2)将考勤结果,纳入教职工职级晋升、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和各类评优评先工作的考评体系。

①全年缺勤次数≥6/年,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为“称职”,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扣除本年度调节基金200元

②全年缺勤次数≥12/年,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为“基本称职”, 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和次年职称评聘资格,扣除本年度调节基金400元

③全年缺勤次数≥15/年,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为“不称职”, 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和两年职称评聘资格,扣除本年度全额的调节基金

二、服从学院和职能部门实验工作安排情况

实验(训)人员应服从学院和教职能部门实验工作安排,积极承担并完成实验室分配的各项实验任务和其它工作,积极配合各类实验检查。

本年度被学院确认为不服从实验安排达一次的教师,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被学院确认为不服从实验安排达两次的教师,本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扣除本年度调节基金300元。

三、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

实验(训)人员需按要求对负责实验仪器的日常运行进行维护,贵重仪器专人专管,对因工作失职或使用不当等造成贵重仪器设备严重损坏或丢失的直接责任者,经学院确认后,本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取消次年职称评聘资格,扣除本年度全额的调节基金。

实验室钥匙有专人保管,需及时与进行毕业论文指导、科学研究等教学科研任务的老师进行沟通,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对因工作失职、擅离职守而造成实验室被盗或其他重大安全事故责任者,经学院确认后,本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取消三年职称评聘资格,扣除本年度全额的调节基金。

四、安全与日常检查

实验(训)人员需按要求每周对负责实验楼层(实验室)进行例行检查(见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日常安全检查标准细则),每学期按20周次计算,全年40周次。

①例检次数低于35周次/年,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得参加评优评先,扣除本年度调节基金200元

②全学期例检次数低于30周次/年,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不得参加评优评先,扣除本年度全额的调节基金。

五、奖励措施

1、实验室全年无大小安全事故,长期保持清洁,在安全防范、卫生维护方面有示范推广效应,由实验(训)人员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查通过后可增加本年度调节基金比例,增加比例由学院领导开会研究并公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评为优秀。

2、改进原有实验或研制出新实验原理、方法、程序,有实验讲义等资料,并给学生开出的实验项目,由实验(训)人员提出申请,经学院验收合格,可增加本年度调节基金比例,增加比例由学院领导开会研究并公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评为优秀。

3、由实验(训)人员在仪器设备维护与功能开发;修旧利废、自制改制仪器设备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取得明显效益,经学院验收合格,可增加本年度调节基金比例,增加比例由学院领导开会研究并公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评为优秀。

4、在科研等其他方面取得成绩者,凡符合学校其他奖励条件的,按学校有关奖励政策执行。

六、附则

1、本考核办法考核周期为一年,每年度考核二次。

2、实验(训)人员参加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考核办法参照《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教师考核办法》执行。

3、以上规定自201911日开始执行。

4、本办法由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2.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训)人员岗位职责

3.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本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8121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主任

岗位职责

1实验室主任实行坐班制,负责实验室的全面管理及日常实验教学、材料管理工作。

2、熟悉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库存状况,每学期安排实验(训)人员对各实验楼层进行实验室的安全维护和分类管理工作,并安排人员对贵重实验仪器实行专人专管。

3、熟悉实验室常规实验项目及其所用设备,负责实验设备及耗材的正常供给,确保现有条件下实验的正常进行。

4、负责按有关规章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借用、损坏报赔、送外检修、报废注销以及出入库(帐)等管理工作,并做好有关登记、审批手续的存档。

5、负责制订仪器设备的购置计划和资金申请,协助相关人员做仪器设备及耗材的采购工作。负责组织对实验室内仪器设备的调试、验收、维修、更新工作。

6、负责实验实训老师的专业知识学习、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7、确保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工具、水、电、排气、消防等固定设施的正常使用。负责组织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

8、接受上级检查,完成学校下达的有关实验室建设、设备统计等工作任务,总结汇报实验室管理工作。

9做好学院和职能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训)人员

岗位职责

 

1实验(训)人员实行坐班制,负责填写当天实验管理日志。

2在实验室主任安排下,各实验(训)人员负责所属楼层实验室的水、电、门窗的安全状况,做到每日一检,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3实验(训)人员负责领取并保管所属楼层的仪器设备、实验用品。固定资产必须建账建卡,低值耐用品和易耗品登记造册,定期清点

4贵重仪器设备应由实验(训)人员专人负责,做好实验仪器的日常保养、管理工作,保证仪器正常使用,对设备损坏、关键材料丢失,要负责查明原因,签注意见,并在一小时内与分管领导反馈

5、仪器使用安全正确,实验记录清楚完整,资料管理妥善无损。

6、仪器设备不得私自转借,本院教师因公借用,须实验室主任同意并办理借用登记手续,用后按期归还。

7、实验室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检查水、电、门窗的安全状况,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8、加强实验室的防火、防水、防电、防盗意识,出现事故应追查责任。

9、实验室的钥匙要专人保管,不得私自转借和配制。

10、完成学院和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本

 

 

 

 

 

日期:                              

 

 

 

 

 

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

实验中心名称

 

检查实验室数量

 

安全责任人

 

检查人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

内容

 

 

检查项目与指标

检查情况

备注

一、卫生环境

1、卫生状况是否达标?

 

 

 

2、是否有该废弃处理的物品未及时清理的现象?

 

 

 

3、实验室内是否有堆放私人物品的现象?

 

 

 

4、实验室内是否有烧煮食物、用餐的现象?

 

 

 

二、消防设施情况

1、消防设备是否完备?

 

 

 

2、消防通道是否通畅?

 

 

 

三、实验室用电情况

1、是否有电路容量不适用高功率的设备现象?

 

 

 

2、是否有多个大功率仪器使用一个接线板的现象?

 

 

 

3、是否存在仪器使用完后,未及时关闭电源的现象?

 

 

 

4、是否存在电线裸露现象?

 

 

 

四、用水安全

1、下水道畅通,是否存在下水道堵塞的现象?

 

 

 

2、是否存在自来水开着,无人值守的现象?

 

 

 

3、是否存在水龙头、水管、皮管老化的现象?

 

 

 

五、化学试剂、气体

1、存放地点是否通风、避光、安全?

 

 

 

2、是否存在试剂瓶盖打开放置的现象?

 

 

 

3、是否存在标签不明的化学试剂?

 

 

 

4、是否存在化学品叠放现象?

 

 

 

5、化学品是否有序分类存放?

 

 

 

6是否存在危险气体钢瓶混放

 

 

 

六、治安安全

1、门窗是否安全?

 

 

 

2、是否存在门开着无人值守的现象?

 

 

 

存在问题:

处理情况:

注:检查人员需对每间实验室安全进行日常检查,每次参与例检人员不得少于2

版权:萍乡学院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安北大道211号

邮编:337055  联系电话:0799-6684899 传真:0799-6682222  备案序号: 赣ICP备12002309号